南京婚外情调查取证: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任何房产都能请求分割吗
一、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任何房产都能请求分割吗
并非任何房产在夫妻离婚时都能请求分割。可分割的房产需是夫妻共同财产。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,且无特别约定,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请求分割。
如果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可分割。还有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,若无特别约定,可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进行分割。
但像借名买房、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,因涉及案外人权益,离婚诉讼中一般不做处理,需先确定产权归属。另外,公租房、廉租房等只有使用权的房屋,离婚时只能处理使用权,无法分割产权。
二、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怎样分配
夫妻离婚时,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: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,一般婚后所得财产多属共同财产。分配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,能达成一致的按协议分割。
若协议不成,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例如一方存在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,无过错方可要求适当多分财产。
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个人财产,离婚时归个人所有,不参与分割。同时,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,一方因抚育子女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。
三、夫妻双方离婚后能否轮流抚养孩子
离婚后夫妻双方轮流抚养孩子是可行的。根据法律规定,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,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,法院应予支持。
决定轮流抚养需考虑多方面因素,首要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。双方应就轮流抚养的时间、方式、抚养费承担等重要事项达成明确协议,最好形成书面协议,避免后续纠纷。比如轮流的周期、交接时间地点等都应详细约定。若后续因轮流抚养发生争议,双方可先协商,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,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,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进行判决。
在探讨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任何房产都能请求分割吗这个问题时,答案并非一概而论。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那么在离婚时自然可以进行分割。但要是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特殊情况,就不在可分割范围内。例如,一方因工伤获得的伤残补助金,其性质是对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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